寧波江北區首個市政養護項目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試點
2017年04月13日 13:29 來源:鳳凰寧波 【打印】 
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的積極性,發揮市場經濟強有力的迸發力,減輕政府養護單位的工作負擔,逐步推進市政設施養護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場化進程。江北區先行對寧波市北外環高架橋(洪塘中路以西段)養護項目開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試點工作。
為做好此次試點工作,江北區市政養護中心經前期調研后,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編寫項目招標文件,并委托江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對項目進行采購,于去年9月22日發布采購公告。
此項目作為江北區首個市政養護項目推向社會化管理,在今年2月16日順利完成政府采購,服務期限為3年,通過“代管制”服務模式來運行。寧波市北外環高架橋(洪塘中路以西段)的代管制,其行為和責任主體仍為“寧波市江北區市政養護中心”,養護中心是北外環高架橋(洪塘中路以西段)的第一責任人、具體事務的牽頭人。根據代管單位合同簽訂情況分為兩階段實施。代管單位合同簽訂前,由養護中心負責牽頭實施;代管單位合同簽訂后,由代管單位負責實施,養護中心行使監督、職能考核。
在整體養護工作中,中標的養護單位負責寧波市北外環高架橋(洪塘中路以西段)和地面道路的日常養護、小修、中修保養工作,主要是保持高架橋結構物和附屬設施、以及地面道路設施的完整性,所進行的預防性保養和輕微損壞部分的修補,同時還包括保證高架橋結構物和附屬設施、以及地面道路正常使用功能的預防性保養和事后緊急處理工作。對橋梁結構和路面進行大面積維修、改造或結構性維修等的大修、加固或改擴建工程等由養護中心(業主單位)和代管單位聯合下達書面指令后,養護單位需按指令組織實施。
在今年3月初,中標的檢測單位進場對寧波市北外環高架橋(洪塘中路以西段)開展專業檢測工作,至3月中下旬初步檢測結果出爐,并對檢測結果進行分析與評估。在3月下旬第一次例會上,根據檢測結果,經討論分析提出下階段養護建議。標志著此項目“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進入正軌,市政養護項目社會化管理正式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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