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龍港區東街道“三加強”管理政府購買就業崗位
2017年03月21日 13:54 來源:遼寧省人社廳網站 【打印】 
近日,為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轄區七個社區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工作,葫蘆島市龍港區東街道結合上級下發的《關于加強政府購買就業崗位管理的通知》(葫推統就發〔2017〕01號)文件,規范管理政府購買就業崗位。
一、結合文件精神,制定自檢自查機制。現在東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共有勞動保障專干6人,勞動保障協理員17人,民政協理員8人,公益性崗位保潔員146人。要求各個社區認真核對勞動保障協理員及保潔員是否與公益性崗位公示欄里所公示的人員照片相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三定”及身份進行重新核對,是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是否有干私活、是否有上班期間脫崗、代崗、漏崗現象,是否嚴格遵守工作紀律。進行自檢自查。
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統一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檔案情況,各社區負責崗位設置、日常工作考核,街道定期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抽查,督促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責任。
三、按照新文件要求,強化管理,建立日考勤臺賬。對七個社區的勞動保障專干及公益性崗位人員執行新文件的要求,對請事假及曠工人員,一次扣50元,并要求街道和社區都建立好日常考勤臺賬,對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做好詳細記錄。要求考勤由專門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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