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著力規范政府采購評審行為
2026年06月23日 09:28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陜西省財政廳印發《關于規范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主觀分賦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規范政府采購評審行為,防范主觀評分異常偏離,保障評審結果公平公正。
《通知》明確,接受政府采購項目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結合項目實際需求及市場調研情況,合理設置評審因素中主觀分占比,原則上貨物類采購項目評審因素中主觀分占比不超過20分,服務類采購項目評審因素中主觀分占比不超過40分。對于通用性強、標準統一的項目,應加大客觀分比重;對于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項目,可適當提高主觀分權重,一般不得超過50分,同時在文件編制環節作出書面說明并存入項目檔案。主觀評審因素要細化、量化,將主觀評審指標轉化為可描述、可比較、可驗證的評審內容,清晰明確各評分等級對應的具體情形和分值區間,不得采用“好、較好、一般”等模糊表述,確保評審標準量化清晰、客觀規范。采購人在審核采購文件時,應重點對評審因素中主觀分設置的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論證,從源頭防范主觀評分異常偏離風險。
《通知》提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對評審數據進行全面校對、核對,重點核查各評審專家主觀分項評分與全體評委對應分項平均分的偏離情況,確保評審數據準確、流程合規。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要求評標委員會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采購文件載明的評審方法、標準進行再次校對、核對。主觀分總分值在15分以下的,評審專家主觀分評分偏離全體評委對應主觀分平均分20%以上(含本數);主觀分總分值在15分(含)至30分的,評審專家主觀分評分偏離全體評委對應主觀分平均分15%以上(含本數);主觀分總分值在30分(含)以上的,評審專家主觀分評分偏離全體評委對應主觀分平均分 10%以上(含本數)。
核對后,評標委員會未確認屬于畸高、畸低情形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場要求各評審專家逐項書面說明扣分理由,并完整保存至采購檔案。評標委員會確認屬于畸高、畸低情形,在評標報告簽署前發現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場修改評標結果,并在評標報告中詳細記載修改原因及過程。在評標報告簽署后發現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重新評審,重新評審改變評標結果的,須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如評審專家未確認屬于畸高、畸低情形且未提供充分、合理理由,對該評審專家不予支付評審勞務報酬。
《通知》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移交以下問題線索:評審專家主觀分評分偏離上述情形,經復核后評審專家未認定為畸高、畸低情形的;評審專家在現場復核過程中不予配合、拒絕說明評分理由的;其他涉嫌畸高、畸低情形的。
此外,《通知》強調,要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財政部門收到問題線索后,應當依法依規啟動核查程序。經核查確認存在違規行為的,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及時作出處理、處罰。同時,依托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將同一評審專家1年內累計3次及以上出現主觀分評分偏離的情形作為重點線索核查。(記者彭勇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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